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权健女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权健女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编是韩端的迷弟,也一直都在关注着韩端的近况,不过韩端本人异常的低调,在退役后便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令人欣喜的是韩端在退役后并没有离开自己喜欢的足球,她目前是天津权健董事长束昱辉的助理,协助前者管理俱乐部的相关事宜。
2011年9月,在参加完女足奥运会预选赛后韩端退出了国家队,2年后的2013年9月在代表大连阿尔滨女足失利全运会半决赛后,韩端正式结束了自己的球员生涯。
退役后的韩端还经营过酒吧,意不在经商的韩端最终将酒吧交由父母打理。之后她还开办过足球学校,不过她也感慨如今的父母更愿意让孩子好好读书考大学,来足校学习的学生也大多只是作为个人的兴趣爱好。2015年开始,韩端接受天津权健董事长束昱辉的邀请成为后者的助理,帮助其管理足球的相关事务。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黑珍珠”目前依然单身。
风雨彩虹,铿锵玫瑰。女儿黑如炭,男儿白斩鸡,女足都已经提前进入世界杯了,我们男足还在这里抱怨,你行你上啊!
言归正传,韩端是一名前中国国家女子球员,先是在大连踢过一段时间,后来被国家队相中,与那段时期的中国女排开始了一系列的荣誉之战,01年亚洲杯第三名,03年 全国女足锦标赛、超级联赛第三名、亚洲杯亚军、全国城市运动会冠军、04年奥运会亚洲预选赛冠军、06年世青赛亚军、亚洲杯冠军、亚青赛冠军、07年 女足世界杯第五名,曾经入围世界足球小姐候选大名单,08年亚洲杯亚军,生涯188次比赛中,打进101球。看韩端打球就能看出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她在场上总是充满了活力,感觉就像是时时刻刻准备攻破你的大门,退役后的她担任了权健集团老板束昱辉助理。偶尔会参加关于足球类型的活动,可惜的是她本来有着高颜值的脸蛋却依然没有结婚,与李霄鹏的关系也是个迷。现在的韩端,退役后并没离开足球,她选择入职天津权健俱乐部担任老板助理,继续为足球事业而奋斗。希望她能尽早找到自己心目中的另一半吧,感谢你为中国足球做出的贡献,不过说句实话,中国女足相比原先还是倒退了的,只是男足太差了,直接掩盖掉了而已,希望有一天不管是男足女足都能进世界杯。
还真不好说。目前来看泰国越南的足球,它的特点就是小快灵,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甚至在与中国男足对抗中也不处于下风。应该说他们正在走在一条正确的路上,他们充分的按足球规律发展他们的独到之处,尽管他们的女足起点不如我们,但是只要他们沿着一条正确的路走下去,结果还真不好说。所以,中国足协一定要重视女足的发展,制定好中长远规划,千万切记,我们没有骄傲的资本。近几天,大连女足刚刚宣布解散,大连女足曾经三夺女足冠军,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尽管是由于权健事件,但事关一支足球队的长远发展,不是一件小事,希望应该引起中国足协足够的重视。
维特塞尔在世界杯上的出色表现吸引了包括多特蒙德在内的多支球队青睐,由于天津权健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维特塞尔出走转会多特蒙德,可以说天津权健吃了个哑巴亏,本赛季天津权健的中超之路会很难走,但是维特塞尔在29岁正值巅峰期追求更好的舞台证明自己也确实无可厚非。
既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多说无益,但是关于维特塞尔高达2000万欧元的转会费,以及中国足协的调节费一事还是可以说上一说,我个人认为很奇葩。在去年天津权健为了引进莫得斯特就使出浑身解数很好的规避调节了转会费,采用先租借后买断的形式引进了德国铜靴中锋。
谁料莫得斯特竟然闹情绪要求涨工资,天津权健答应后莫得斯特状态全无,这个亏吃大发了。而今年同样的事情又发生天津权健身上,出于世界杯发挥出色,多特蒙德签约维特塞尔并触发违约金条款。2000万欧元即题主所说的1.58亿人民币,但是中超联赛规定的调节费为1.13亿,尴尬的事情又发生了,这次维特塞尔以及多特蒙德也许不会付给天津权健差价了。
原因也许是足协规定了转入调节费为1.13亿不假,但是并没有规定转出限制,你说尴尬不,这个天津权健或许再次吃了个哑巴亏。正如球迷所说的,调节费的性质如果类似罚款,那就不用退。如果类似押金,那是要退的。也许是吧,不过这次小编并不看好权健了。
恐怕多出的调节费再退回权健是不可能的,中超调节费政策中并没有这一条款。但我觉得可以采取一个折中方案,既弥补了权健的损失,也使得调节费更加完善。
简单来说就是已经上交的调节费不用退回,
多出的部分数额可以在权健下一次引进外援时使用,如果下次权健引进的外援转会费为2000万欧元,可以不用再上交调节费,如果超出2000万欧元,只需要上交超出的部分即可。
这样一来,既保护了权健的利益,也同样保护了其他中超球队的利益,应该会受到中超俱乐部的欢迎。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这样一来,有的俱乐部高价引进的外援,不适应中超,随时可以换人,而不用白白的养着他们。
不然的话,权健恐怕就没得玩了,维特塞尔刚走,又传出莫德斯特想离开的传言,而权健又刚刚为莫德斯特上交了调节费,如果再换外援,还要上交调节费,实在不合理,也打击投资人的积极性。
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不断改进中得到完善的,调节费的本意是不让俱乐部盲目花钱,而不应该成为俱乐部多花钱的政策。
应该采取一些政策对中超俱乐部进行保护。
让足协退钱?!
呵呵了我就!
这怎么可能?!
别的不说了,我就说一个事儿:
当年沈阳队买通裁判周伟新做球做掉国安,引起了国安队的强烈反弹!进而罢赛,国安被扣除三分,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为此,国安为首的几家俱乐部还发动了著名的G7革命。最终由于保皇党山东鲁能俱乐部的临阵倒戈,造成了革命失败!也是至今管办不能分离的原因。事后通过政府对足坛的反赌扫黑行动中,当值的主裁判周伟新被判处有期徒刑。至今那30万元人民币罚款也没见足协退还给国安俱乐部!这哪是罚款啊,根本就是抢劫!另外,09年长春亚泰夺冠,也被证实当时有部份裁判收受贿赂,保长春亚泰夺冠,至今当年冠军奖杯,足协也没有还给国安俱乐部!
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超出的调节费个人认为真的要退回去给出售球员的俱乐部部。现在这个调节费给人的感觉就是足协只进不出,只会罚没有奖。
当然这次维特塞尔给多特蒙特直接用违约金买断,就是权自己的操作有问题导致这个失误,并不能说是足球的错,但别人通过球员得到了的转会费,又不能算进下一个球员的转会费帐务之中,如果稍后权健又买入一个球员,那怕只有1.2亿,那都要交调节费。但实际人家的收入还是有盈利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这个政策就有些不公平了。
同样,如果一个球会在季前卖了半队主力,收入了2亿转会费,但卖了人总得要买些人回来打比赛,本来用这收回来的2亿可以买几个球员了,但问题如果其中一个球员1.5亿的话,那么还要上交调节费,等于可能原来收入的2亿原都不够给调节费。
其实如果同一个赛季同一个转会期--卖人的收入能支付后续买人的收入,无论买入的球员有没超过这个调节费限额都不应该征收,如果要征收的话,那就要退回之前在别的俱乐部部收回来的调节费给转出的球会,这样公平,不然在这些不公平之下,中国足球如何能成长起来呢。
这问题的问主,可能不懂调节费的出台初衷和中国足协的管辖范围。
调节费是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管理者所实施行业内部的规范措施,主要是为了抑制中国的俱乐部盲目高价买人,中国足协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管到国外的俱乐部买人,而且也管不着别人的俱乐部怎么花钱。
如果规定要收国外俱乐部的调节费,估计别人又得翻查条文,去查核中国足协这样是否超越了管理范围,毕竟国外俱乐部是不归足协管,他想多高价买球员,也轮不到中国足协来管。
所以中国俱乐部买人,是归中国足协管,价格过高了,要收调节费,莫德斯特就是一例,但是国外俱乐部买人,是国外俱乐部的行为,例如多特蒙德买维特塞尔,要收调节费也是德国足协收,德国足协不收,中国足协也不能收,所以维特塞尔的转会,没有产生调节费。
也不可能存在退还调节费的事情。
所以这问题里面说的什么超出退还的事,是不存在的。
多特蒙德买维特塞尔多少钱,权健就会收到多少钱,足协不收调节费,但税务部门可能会收税。
因为调节费类似一种行业内部的罚单,罚没了就没有了,至于有传闻说足协研究对于中超俱乐部搞女足等支持,或者从调节费退还部分着手,这都是传闻,足协目前还是看着各俱乐部买人等收钱。
它并不是一种保证金,不存在双向流动的机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权健女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权健女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